卖方押汇
卖方押汇
(1)卖方押汇的定义:是指卖方发运货物后,银行凭卖方交来的符合国内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保留追索权地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2)卖方押汇注意事项:
卖方押汇的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且必须在我行开立有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卖方押汇款项只能支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
卖方押汇必须优先归还我行同一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
卖方押汇利率比照同档次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卖方押汇适用于即期付款国内信用证、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最长期限以预计收款日期加上合理的宽限期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