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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票托收业务

光票托收业务
  (1)介绍:委托人将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金融单据交给银行,委托其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
  (2)光票托收的方式:立即贷记和收妥贷记。
  (3)下列光票托收业务不予受理:
   非自由兑换货币的票据;
   表面注明流通地区限制的票据;
   持各种票据、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的影印件办理托收及咨询业务;
   陌生的、异常的大额票据、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资信有疑问的客户委托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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