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积极应对外汇政策变化,保障业务健康发展
时间:2008-8-1 11:30:06信息来源:齐商银行  阅读数:


    为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真实性及其一致性的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办法》,自7月14日起实行。新政策主要变化: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必须先进入银行直接以该企业名义开立的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出口收汇进入待核查帐户后,需要结汇或者划出的,企业填写《出口收汇说明》,连同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一并提交银行办理核注,即银行负责逐笔审核客户交易的真实性。
   新政策在银行和企业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响,银行的工作范围和压力增大了,在结算量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操作环节成倍增加;但是客户重新组合和洗盘的机会也来临了。在这种形式下,哪家银行行动快,哪家银行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准确,哪家银行真正实实在在帮助和指导了客户,哪家银行就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从我行接到新政策实施日通知后,分管行长紧急召集人员部署工作,部门安排精干人员投入到业务准备和系统准备中去。通过分析政策条款,结合我行实际,增加了国际业务系统模块,新申请了1张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由科技人员新购买了2台读卡器,给滨州分行申请了电子口岸卡;加班加点对总行、滨州分行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抽调2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办理此项业务,结算主管负责协调客户,对客户解释政策和宣传政策,正确引导客户,使得客户 “毫无准备”而来,高高兴兴满意而归;同时借机构改革之机,下放给支行部分经常项目开户权限。各支行鼎力配合,共按规定开立800多个“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和经常项目结算帐户,基本满足了客户的收汇和结汇需求;与此同时,国际业务部按照行领导部署,对客户发放了300份针对新政策的调查函,从第一线了解客户的建议和意见,大大促进了我行国际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刘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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