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国税
    我行现已纳入国税“税库银”联网系统,纳税义务人可既可到我行办理个人双定户税款的缴纳,又可到我行办理单位户税款的缴纳。纳税义务人应与我行签订代扣代缴国税税款协议书,注明纳税义务人税号、纳税人名称及代扣税款账户、户名,在指定时间内,我行系统从纳税人指定账户中按国税局发给我行的代扣代缴数据中,自动扣收纳税人的当期税款,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到我行或国税部门打印税票,免除了纳税人在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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