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证明
    为了满足您留学、探亲或旅游等原因出境的需要,或进行有关商务活动的需要,我行为您提供个人存款证明,以解除您不能向对方证明自己的支付能力的烦恼。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折、存单或华夏卡到您开户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
目前我外币存款的币种有:美元、港币、日元欧元。人民币及上述各外币的存款证明都可开具。
用于证明的存款(可以是活期,也可是定期)自开具证明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支取,期满自动解冻,您即可支用。冻结期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可按原存期自动转存,以保证客户的存款能够照常增值。个人存款证明不能用于担保,抵押,不挂失,但可重新开立。
齐商银行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鲁ICP备09059249号    24小时服务热线:0533-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