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举办新《公司法》培训

2006-04-28 00:00:00

通讯员刘庆国报道  2006年4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长、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管晓峰教授应邀来我行进行新《公司法》讲座。行领导、各部室总经理、支行行长以及客户经理,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学习。管晓峰教授利用一天半的时间,就新《公司法》变动的原因、立法的主旨及变动条款对银行授信业务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同时结合当前的金融法律法规有重点地对各行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给予权威性的答疑和界定。通过这次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为我行各项业务的稳健、规范、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