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银行卡跨行、跨境取款收费标准的公告

2018-05-31 11:49:25

尊敬的客户:

为规范我行银行卡业务收费标准,现对部分收费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个人持借记卡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优惠政策:

1、开业满三年的分支行:(1)淄博地区代发工资户每月前3笔不收费,异地分行(滨州分行、威海分行、潍坊分行、东营分行、西安分行、济宁分行)普卡每月前3笔不收费;(2VIP卡每月前10笔不收费;(3)钻石卡、财富卡不收费。

2、开业未满三年(含)的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1)普卡和VIP卡每月前10笔不收费;(2)财富卡、钻石卡不收费。

超出优惠政策每笔收取2元跨行取款手续费。

二、个人持借记卡跨境ATM取款手续费优惠政策:

 1、代发工资客户每月前3笔(含)不收费;

2VIP客户每月前20笔(含)不收费;

3、财富卡、钻石卡客户不收费。

超出优惠政策每笔收取15元跨境取款手续费。

我行将于201861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欢迎致电我行24小时客服电话:0533-96588(淄博),400-86-96588(全国)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齐商银行

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