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银行卡跨行、跨境取款收费标准的公告
2018-05-31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行银行卡业务收费标准,现对部分业务收费情况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个人持借记卡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
1、开业满三年的分支行(淄博地区、滨州分行、威海分行、潍坊分行、东营分行、西安分行、济宁分行):(1)淄博地区代发工资户每月前3笔不收费,异地分行普卡每月前3笔不收费;(2)VIP卡每月前10笔不收费;(3)钻石卡、财富卡不收费。
2、开业未满三年(含)的分支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1)普卡和VIP卡每月前10笔不收费;(2)财富卡、钻石卡不收费。
超出优惠政策每笔收取2元跨行手续费。
二、个人持借记卡跨境ATM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
1、代发工资客户每月前3笔(含)不收费;
2、VIP客户每月前20笔(含)不收费;3、财富卡、钻石卡客户不收费。
超出优惠政策每笔收取15元跨境取款手续费。
我行将于
特此公告
齐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