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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披露

2025-08-1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行关联方。因业务需要该企业于2025年7月31日向我行申请办理借款偿还保函30000万元该笔业务办理后,其与上一笔短期流动资金贷款9500万元,累计交易金额达39500万元。本行与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即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7月,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A座注册资本61.07亿元,法人代表刘在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从事投资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受市政府托管的资产管理运营、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定价政策

  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此次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的金额分别为30000万元和9500万元,该企业在我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占我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17%符合监管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审查了此次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与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