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6-08-1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行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开展的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和其他类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
(二) 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前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照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前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的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且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可对此类关联交易统一作出决议。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审查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的履行等情况,均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行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开展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和其他类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