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推出授信管理新举措

2008-03-06 00:00:00

   为了加强对授信业务责任人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在从事授信工作中的权责范围,淄博市商业银行在 “2008年度资金运营及授信工作会议”上发布并启用了《淄博市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授权书》。
  授权书旨在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行为规范,对客户经理在从事客户调查、授信后管理时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作了明确规定,明示了举报监督电话。客户经理从事授信工作应首先取得管辖行的授权,在为客户服务时应持授权书告知客户自己的权限范围,让客户监督自己的工作。该措施有利于增强授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有利于促进客户经理工作的合规水平,树立了淄博市商业银行诚信经营的形象,从制度上防范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