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凭证电子化与重点监督专用扫描仪设备招标公告

2016-04-15 17:04:09

一、    招标项目
会计凭证电子化与重点监督系统专用扫描仪。
二、    组织方式
公开招标
三、    公告时间
2016年4月15日至5月4日
四、    投标人需具备资质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产品及服务原厂授权。
五、    联系方式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齐商银行
联系人: 王经理、张经理
电  话:18505330309,13561619696
邮  箱:kejixinxibu@qsbank.cc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