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商银行存储与光纤交换机、柜外清设备招标公告

2016-07-08 11:06:33

一、   招标项目

存储与光纤交换机、柜外清设备

二、   组织方式

公开招标

三、   公告时间

201678日至727

四、   投标人需具备资质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针对本项目涉及各项产品及服务的原厂授权。

五、   联系方式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齐商银行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561619696

邮箱:kejixinxibu@qsbank.cc

 参与单位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公示期内发送至联系邮箱。 

 

                              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