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商银行关于受理数字函证业务的公告

2023-11-17 18:16:44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我行对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自2023年12月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该平台办理数字函证业务,实现线上接收和回复银行函证,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数字函证业务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向我行发起数字函证申请,数字函证业务的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含)以后的业务。我行只接收格式二的银行询证函,默认函证范围为“授权企业网银账户”(授权企业网银账户需要填写对公活期结算账户)对应的客户在我行全行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格式一的银行询证函、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在我行无可用缴费账户、在我行无专业版企业网银、需要纸质回函、数字函证平台不支持的函证基准日等,仍需线下集中方式办理,请按要求将纸质银行询证函邮寄至齐商银行运营管理部(详见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二、数字函证客户授权和缴费

  我行支持签约专业版企业网银的客户在网银端进行授权、缴费。系统将校验来函企业是否签约专业版企业网银,校验通过的来函信息会发起企业电子银行端的授权,并短信通知企业电子银行操作员,企业电子银行操作员收到短信提醒后登录企业电子银行端进行授权、缴费操作。未开通专业版企业网银的客户,可先到柜面开通专业版企业网银后再进行线上函证。

  询证函收费标准以齐商银行官网公示为准,目前执行银行询证函手续费100元/笔。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集中受理部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12号 齐商银行运营管理部

  联系方式:(0533)2178888-91452

四、数字函证注意事项

  1、函证基准日

  银行询证函中“3-期间内注销的账户”,函证项起始日期、函证项截止日期,可录入一个时间段;其他询证项,函证项截止日期,应为同一天,即一个函证基准日。

  2、回函时间

  我行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会[2020]12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回函,回函起始日为企业客户授权日。回函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我行将在超期前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情况,请会计师事务所发送数字函证时,预留相关联系人信息。企业在电子函证发出10个工作日内未授权的,将超期拒函无法处理。

  3、回函文件下载

  回函文件将上送至“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请会计师事务所按平台规定时限下载,超期无法下载的,我行不另行提供,需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发送电子函证申请。

  4、函证系统运行时间

  我行接收电子函证的时间为每日8:00-20:00,系统升级期间暂停使用。

  5、回函签章

  数字函证回函加盖电子签章“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函证专用章”,多页电子回函文件不加盖骑缝章。

  6、特殊字符

  各字段不校验特殊字符(&%’”\<>+等),包括经办人电话、回函电话、回函传真、回函地址。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尽量使用正规的内容进行填写。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