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贸金业务温馨提示

    1. 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不得接受无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

    2. 融资办理前需在业务受理银行审批授信额度或申请集团统一授信;

    3. 与银行签订正式融资协议合同中,确定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日期等,坚持实需原则,用途合理,第一还款来源明确,融资利率按我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标准执行;

    4. 进口项下销售回笼款项或者出口项下收汇后,需及时归还相关融资款项;

    5. 若发生合同无法履约、合同要素修改、延长付款期限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银行进行说明。